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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格:用于ISO14067产品碳足迹 核查申请
国际标准ISO/IEC 17029:2019《合格评定 审定与核查机构通用 原则和要求》
9.2 签约前准备(申请)
9.2.1 审定与核查机构应要求客户提供足够的信息以开展预评审,提供的信息至少包含以下几点:
a) 客户名称和提议的拟被审定与核查的宣称;
b) 客户开展活动的场所;
c) 审定与核查方案和审定与核查相关的规定要求;
d) 审定与核查的目的和范围;
e) 报告、数据和其他相关信息;
f) 现阶段已知并适用的情况下,项目实质性和保证等级;
g) 审定与核查方案要求的其他信息。
9.2.2 审定与核查机构应对客户所提供的信息进行签约前评审,以确保:
a) 存在适用的方案或即将制定方案;
b) 宣称可以被理解(例如:背景、内容和复杂性);
c) 审定与核查的目的和范围已与客户达成一致;
d) 拟被审定与核查的客户宣称所对应的规定要求已被识别且是适宜的;
e) 适用时,实质性和保证等级已与客户达成一致;
f) 审定与核查活动的过程能够被实现(例如:证据收集活动,收集的证据的评价);
g) 能够估算审定与核查时长;
h) 审定与核查机构已识别并获取了开展审定与核查所需的资源和能力;
i) 能够提出策划的审定与核查时间进度表。
9.2.3 在签约前评审客户所提供的信息后,审定与核查机构应接受或拒绝开展审定与核查。